短剧“变天”,靠买量能否延续造富神话?
作者:示晓灵 来源:宗政琪睿 浏览: 【大 中 小】 发布时间:2026-06-24 02:34:12 评论数:
个人信息处理者及接收方应注册于(适用于组织)/位于(适用于个人)粤港澳大湾区内地部分,变天即广东省广州市、变天深圳市、珠海市、佛山市、惠州市、东莞市、中山市、江门市、肇庆市,或者香港特别行政区。
第三条通过订立标准合同的方式开展个人信息跨境提供的,买量应当坚持自主缔约与备案管理相结合、买量保护个人信息权益与防范风险相结合,保障个人信息跨境安全、自由流动。
第四条按照本实施指引,延续通过订立标准合同跨境提供个人信息的,延续应当履行标准合同列明的义务和责任,包括满足以下条件:(一)个人信息处理者跨境提供个人信息前,应当按照个人信息处理者属地法律法规要求告知个人信息主体或者取得个人信息主体的同意;(二)不得向粤港澳大湾区以外的组织、个人提供。
第五条个人信息处理者按照本实施指引,造富通过订立标准合同跨境提供个人信息前,造富应当开展个人信息保护影响评估,重点评估以下内容:(一)个人信息处理者和接收方处理个人信息的目的、方式等的合法性、正当性、必要性;(二)对个人信息主体权益的影响及安全风险;(三)接收方承诺承担的义务,以及履行义务的管理和技术措施、能力等能否保障跨境提供的个人信息安全。
第六条标准合同应当严格按照本实施指引附件订立,神话合同生效后方可开展个人信息跨境提供。
个人信息处理者可以与接收方约定其他条款,短剧但不得与标准合同相冲突。
